长春长影旧址博物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-08-11,法定代表人为叶子龙,注册资本为4693.5621万元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104310065694N,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,所属行业为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,经营范围包含:许可项目:电影放映;小食杂;出版物零售;生活美容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发行;电影发行;餐饮服务;营业性演出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广告制作;物业管理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住房租赁;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具用品零售;服装服饰零售;玩具销售;美发饰品销售;柜台、摊位出租;服装服饰出租;摄影扩印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停车场服务;广告发布;洗车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婚庆礼仪服务;单位后勤管理服务;电影制片;租借道具活动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。